韶关市南雄市招商局
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东路99号

走进南雄市

南雄市地处广东省东北部,大庾岭南麓,毗邻江西,总面积2326.18平方公里,辖18个镇(街道),236个村(居)委会,户籍人口49万。南雄是“原中央苏区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国“黄烟之乡”“银杏之乡”“恐龙之乡”“特色竹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还是广东省“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双拥模范县(市)”“历史文化名城”“林业生态县”。近年来,南雄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和韶关市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下足功夫,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先后竞得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国建制镇示范试点、全国休闲农业与生态旅游示范县、省原中央苏区县域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项目、省新型城镇化“2511”综合示范县、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等二十多个省级以上竞争性项目和荣誉称号,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充足。202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2.3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亿元、增长8.8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02亿元、增长0.5%。   南雄历史源远流长。春秋时为百越地,战国属楚,秦属南海郡,两汉为南野县,三国时属吴国南野县卢陵郡。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置浈昌县,南汉乾亨四年在浈昌县置雄州,宋开宝四年置南雄州,明洪武元年置府,清嘉庆十二年改为直隶南雄州,民国时改为南雄县,隶属广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袭不变,1996年撤县设市。南雄革命历程辉煌,1930年划归中央苏区管辖;《毛泽东选集》中提及的“水口战役”在此打响;红军长征后,项英、陈毅、陈丕显在南雄开展了三年游击战争,陈毅元帅在此写下著名的《梅岭三章》;1939年冬,中共广东省委迁驻南雄瑶坑,领导了全省的抗日救亡运动。2010年,南雄市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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