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位于广东省中部,西江中下游,隶属于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经济区、广佛肇经济圈和肇庆市经济发展中心区。区域交通便利,珠江干流西江贯穿其间,东与佛山市三水区交界,南与佛山市高明区、云浮市新兴县为邻,西与德庆县、云浮市云城区接壤,北与广宁县、四会市、端州区、鼎湖区相连。近年,高要区获“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和“广东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力五强”称号,是全国压铸产业集群示范基地、全国罗氏沼虾养殖基地、全国罗非鱼养殖基地,全国五金、肉桂之乡。 高要古为百越之地。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势力范围,秦属南海郡。汉高帝元年(公元前206年)赵陀建南越国,统治象郡、桂林郡和南海郡。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吕嘉之乱,始置高要县,隶属苍梧郡。南朝梁天监六年(507年)置高要郡,辖高要、博林二县,高要成为地区政治中心。隋开皇九年(589年)始置端州,辖高要、端溪、乐城、平兴、新兴、博林、铜陵七县。大业三年(607年)改端州为信安郡,仍治高要。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称端州,辖高要、平兴二县。天宝元年(742年)改端州为高要郡,乾元元年(758年)又复为端州。宋绍圣三年(1096年)神宗之子赵佶被封为端王,以端州为封地。四年后赵佶即位为宋徽宗,升端州为兴庆府,置庆府,仍以高要为治所。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两广提督(后改为两广总督)驻地由梧州迁至肇庆,高要从此成为两广军事、政治、文化中心,时达182年。清顺治七年(1650年),清兵攻占肇庆,高要县仍属肇庆府。宣统三年(1911年)11月9日,肇庆宣布反清独立。民国初期隶属粤海道,民国9年(1920年)废道后由省政府直辖。民国21年属西北区绥靖委员公署,民国25年8月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8年4月属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1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进入肇庆镇,高要获得解放。10月20日,粤中纵队第六支队开进肇庆,翌日成立肇庆区军事管制委员会。11月11日,设立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20日,成立中共高要县委员会,唐凌鹰任县委书记,梁巨墀为县长,肇庆镇升格为肇庆市。1950年3月复肇庆镇。1952年12月,撤销西江区专员公署,高要改隶粤中行政区。1956年1月改设高要专区,辖高要、四会、云浮、广宁、怀集、郁南、德庆、新兴、罗定、封川、开建等11县。1958年4月,肇庆镇改为肇庆市。12月高要专区与佛山专区的台山、新会、开恩、高鹤及江门市合为江门专区,以肇庆市为治所。同月肇庆市改为肇庆镇。1961年4月,江门专署改为肇庆专署,肇庆镇升格区。1979年恢复高要县人民政府。1988年1月肇庆地区改为肇庆市,下辖端州区(原肇庆市)、鼎湖区(原高要广利、永安、沙浦三镇)和高要、四会、广宁、怀集、封开、德庆、云浮、新兴、郁南、罗定等10县。1993年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高要县,设立高要市(县级),由广东省直辖,委托肇庆市代管。2015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调整肇庆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县级高要市,设立肇庆市高要区,以原高要市的行政区域为高要区的行政区域,高要区人民政府驻南岸街道府前大街25号。7月20日,肇庆市高要区举行成立大会暨挂牌仪式,高要正式纳入肇庆市中心城区范围。 高要建县以来,境域几经变迁。晋元熙二年(420年)析高要县地置平兴、博林二县(平兴在高要、高明之间,距高要县城50里,博林在高要县城西南80里)。唐贞观十三年(639年)省博林入高要,省清泰入平兴。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二月析高要县东南境崇化、依仁、景顺、迁修共25都38里置高明县。嘉靖五年(1526年)五月,析高要县东境镇南、平田、五顶、清塘、长歧、龙池、利琼、白坭、上白坭、下洲、裕隆共11都120里置三水县。万历五年(1577年)析高要县西境的思劳、恩辨、杨柳、都骑共4都4里置东安县(今属云浮市)。1952年春,划高要县泰和乡归高明县。1961年4月成立肇庆专区,肇庆镇从高要县分出,升为肇庆市(县级),所辖行政区域范围东起苏村(水基头),西至三榕峡口(景福围尾),北起北岭山,南临西江河;下辖狮山公社、宝月公社、镇南公社、郊区公社,总人口14792户65275人。1971年1月,析高要县小湘公社大龙、兰龙两个生产大队归肇庆市管辖。1977年10月,析高要县小湘公社的蕉园大队归肇庆市管辖。1986年10月,肇庆市乌榕村划归南岸镇。1988年,析高要县广利、永安、沙浦三镇,置肇庆市鼎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