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位于肇庆市中西部,地处北江支流绥江中游,东邻四会市、清远市清新县,南与高要区、德庆县接壤,西与怀集县交界,北靠清远市阳山县,是重点老区县,也是西江地区建立最早、时间最长的革命老区,是全国“竹子之乡” “武术之乡”、全国最佳绿色生态县、绿化模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文化先进县、新农村建设示范县、林浆纸产业示范县,是广东省重点林区、首批林业生态县和珠三角现代林业发展示范县,拥有省级造纸产业基地和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竹海森林公园。全县行政区域面积2455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14个镇178个村(居)委会4379个村民小组。2022年,全县户籍人口58.014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5954万人、乡村人口40.4186万人)。 一、历史沿革 广宁县始建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从四会县划出太平、橄榄、大圃、永义4都设立广宁县,名取“广泛安宁”之意,属肇庆府。清朝沿明制,广宁县隶属肇庆府。民国时期,广宁县先后隶属粤海道、西区善后委员会公署、西北区绥靖委员公署、广东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9月3日广宁解放,隶属广东省第十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1月隶属西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5月,广宁、四会合并为广四县,属西江专员公署。1954年7月恢复广宁县建制,隶属粤中区行政专员公署。1958年10月,广宁与四会两县又合并为广四县,隶属高要专区行政专员公署,同年12月隶属江门专区行政专员公署。1961年4月再次恢复广宁县建制,隶属肇庆专区行政专员公署。1968年3月属肇庆专区革命委员会。1970年10月改属肇庆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4月隶属肇庆地区行政公署。1988年至今属肇庆市人民政府。 二、自然资源 广宁县是“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典型山区县,森林覆盖率达83%。水力蕴藏量26.11万千瓦,其中可开发量16万千瓦,已开发15.03万千瓦。矿产资源丰富,金属矿主要有钽铌矿、金矿、锡矿、稀土矿、铍矿,非金属矿有广绿玉、花岗岩、高岭土、黏土、滑石、石英等,其中出产于广宁西南部的广绿玉,是中国五大名石之一,2007年广绿玉雕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3年广宁广绿玉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