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地处河北省东部,沧州北缘,东望渤海,北依京津,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北长25千米,东西宽48千米,总面积968平方千米。地理坐标为北纬38°24′至38°45′,东经116°34′至117°6′。境内地势平缓,西高东低。北与天津市静海区相邻,东与黄骅市接壤,南与沧县相连,西与廊坊市大城县毗邻。北距北京市171千米、天津市83千米,东距渤海60千米,南距沧州市35千米,西南距省会石家庄市210千米,是河北省进入京津的北大门,素有“津南第一县”之称。京沪铁路、京沪高速铁路、京沪高速公路、104国道纵贯南北,津保公路横穿东西。南运河、子牙新河、黑龙港河流过境内。
据旧志记载,自汉高帝时期置参户县,青县先后称长芦县、芦台军、乾宁军、永安县、乾宁县、会川县,明洪武八年(1375年)始称青县相沿至今。民国十七年(1928年)道制废,青县直属河北省。1937~1943年抗日战争时期,青县日伪政权称青县公署,1943年改称县政府,隶河北省公署津海道。1945~1947年,国民党青县政府隶河北省沧州专属。 1939年12月,成立中国共产党青县委员会,隶属冀中区三地委(1940年8月,冀中三分区改称八分区,三地委改称八地委,青县县委改属八地委)。1942年5月撤置。1944年7月,八地委决定建立青县工作委员会,驻地泗庄村。同年.与沧县、交河连壤区建青沧交县。1945年6月恢复青县县委,驻地厚召官村。1946年驻东蒿坡村。1947年6月14日青县解放。11月,中共沧州地委决定撤销青县县委,建立青县工作委员会,驻地厚召官村。1948年春,恢复青县县委11月,县委机关迁驻县城。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青县属河北省人民政府沧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11月,青县划归天津专区。1958年6月,天津市归属河北省后,沧县专区与天津专区合并,称天津专区,专署驻天津市。11月1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青县建置,并入静海县,属天津专区。1961年6月1日,恢复沧州专区,同时恢复青县建置,改属沧州专区。1986年4月5日,青县改属沧州市1993年7月,沧州地、市合并,称沧州市,青县隶属沧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