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省喀什地区疏勒县宣传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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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地处新疆西南部、塔里木盆地西缘、喀什噶尔绿洲中部,是克孜勒河、盖孜河和库山河冲积平原中游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今日的疏勒县,是古疏勒国的一部分。清光绪十年(1884年)在恢武城,即道光七年(1827年)所筑喀什新汉城为治所,设疏勒直隶州时,使用汉唐疏勒古地名作为直隶州名而沿用。直隶州属喀什噶尔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疏勒直隶州升为疏勒府,府治即今疏勒县城。疏勒府本府范围包括今疏勒、岳普湖二县和阿克陶县的一部分。民国二年(1913年)改为疏勒县,仍属喀什噶尔道。1929年属喀什行政区,1943年属喀什督察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疏勒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喀什专员公署。1954年8月,喀什专员公署撤销,成立南疆行署公署,疏勒县直属南疆行政区管辖。1956年,恢复喀什专员公署,疏勒县仍归其管辖。后专区改地区,疏勒县属喀什地区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