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宣传片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宣传片
顺昌(古属延平府顺昌县)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建县,据清嘉庆《延平府志》记载:“以其初顺服,故名,取顺而昌之意。”自此历代沿用。 顺昌县位于福建省西北部,闽江上游富屯溪、金溪汇合处,为“闽江起源处、顺达昌盛地”。县域面积1985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街道)、130个行政村,户籍人口23.02万人,常住人口17.91万人。城区面积8.6平方公里,人口8.4万。主要县情特点: 【大圣祖地】顺昌大圣信俗活动源于唐末五代、兴于元明,迄今已有千年历史,文化实物遗存多达100多处,被誉为“大圣祖地”,大圣信俗活动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山石宝峰顶上的宝山寺大殿为元代全仿木砂岩石构建筑,2001年被国务院评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宝山也因此被评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目前正在推动大圣信俗文化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大圣博物馆,打造“中国西游记文旅之乡”。 【文化善地】顺昌于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33年)建县,“以其初顺服故名,取顺而昌之意”。文化积淀丰厚,历史人才辈出,是宋代理学家杨时的祖居地,游酢、朱熹的讲学地,廖刚、廖德明、余良弼、李默、饶元等爱国名臣的故乡,被誉为“八闽善地、文献之邦”。土地革命时期就是闽西北主要游击区域,彭德怀、毛泽民、滕代远、黄克诚、罗炳辉、项南等革命先辈曾在顺昌从事革命活动,2013年被列为原中央苏区县。
【生态福地】顺昌境内千山叠翠、万木峥嵘,森林覆盖率80.34%,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首个杉木之乡、首批中国竹子之乡。近年来,顺昌持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深化“森林生态银行”、“一元碳汇”、碳金融等绿色创新,“森林生态银行”和“一元碳汇”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福建经验”,“顺昌林业碳汇贷”入选福建省(三明市、南平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首批5项改革创新成果。【兴业宝地】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在顺昌布局了一批重工和军工企业,留下炼石水泥、榕昌化工等四、五十年的老企业和铁路运输专用线。目前,已初步形成氟新材料、新型建材、竹木生态加工、光电机械、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建有郑坊、金山、新屯、谟武、五里亭等产业平台,其中郑坊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金山新材料产业园为全省氟化工专业园区,是各界有识之士投资兴业的热土。“十三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128.33亿元,年均增长5.86%;公共财政总收入8.55亿元,年均增长8.11%,地方级财政收入5.57亿元,年均增长7.45%;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从2015年的23426元和11619元增加到2020年的33361元和17725元。
唐贞观三年(629年),拆将乐县东南两乡置将水场,垂拱三年(687年)分南乡将水口为蠲科镇。景福二年(893年)改为将水镇,后改永顺场,隶属建州。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将永顺场升为县,仍属建州。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剑州改称南剑州,顺昌属福建路南剑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福建省中书省,南剑州升为南剑路。延祏元年(1314年),南剑路改称延平路,顺昌仍属之。明洪武元年(1368年)延平路改为延平府,顺昌仍属其所辖。清代,顺昌仍属延平府所辖。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改道,顺昌县属建安(道治在今南平市)。民国16年,废道改省、县两级制,顺昌县属福建省。民国23年7月,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顺昌属第九行政督察区(区设在今邵武市)。民国24年10月,顺昌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区设在今南平市)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划分为8个专区2个市。顺昌县属第二专区(专员公署驻南平),顺昌县属南平专区。1971年专员公署迁到建阳,改为建阳地区行署,顺昌仍属之。1988年,建阳地区改为南平地区,隶属南平地区。1995年1月,南平撤地设市,隶属南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