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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丽水市 > 青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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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22 10:31:43
区县介绍

历史沿革 一、名称由来 青田县建于唐睿宗景云二年(711)。 “青田”之名,始见于南朝宋郑缉之《永嘉郡记》青田县有草,叶似竹,可染碧。名为竹青,此地所丰,故名青田。(清孙诒让校集注明:南朝宋时青田未有县,此“县”字当“村”字之误。) 至于县名的自来,历代史书中有如下记载。 北宋《太平寰宇记》:“青田县本松阳、括苍二邑之地,景云中析置,因青(田)山以为名。” 清康熙《青田县志》:“青田山,县北一里。旧志:山下有田,产青芝,故名。” 《清史稿·地理志》“青田,府东南百五十里,北青田山,县以此名。” 清光绪《处州府志》“青田山,县北一里,叶法善栖此学道,田产青芝,故名。” 据此可知,因山下田产青芝而得名“青田山”,县治设在青田山下而命名“青田县”,别名“芝田”。 二、隶属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今青田境域属瓯越地。 秦统一六国后,征服瓯越和闽越,置闽中郡,今青田境域在其中。 西汉惠帝三年(前192)五月,瓯越首领驺摇因助汉灭秦有功,封为东海王,都东瓯地,世称东瓯王,辖地包括今温、台、处(丽)地区。始元二年(前85),以东瓯地回浦乡建立回浦县。今青田境域在回浦县境内,属会稽郡。 东汉初期,改回浦县为章安县。建安八年(203),分章安县南乡建立松阳县,今青田境域是松阳县的一部分,仍属会稽郡。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分会稽郡东部章安、临海、始平、永宁、松阳、罗阳等六县另设临海郡,今青田境域随属临海郡。 东晋太宁元年(323),分临海郡温峤岭南的永宁、安固、松阳、横阳四县置永嘉郡,包括今温、处(丽)地区,今青田境域随属永嘉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郡,改永嘉郡为处州,分松阳县东乡建立括苍县,今青田境城为括苍县的一部分。开皇十二年,处州改称括州。大业三年(607),改括州为永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改永嘉郡为括州。 唐睿宗景云二年(711),刺史孔琮奏请分括苍县建立青田县,隶属括州。天宝元年(742),改括州为缙云郡。乾元元年(758),复为括州。大历十四年(779),又改括州为处州,青田县隶属处州。 元时,青田县属江浙行中书省处州路。 明时,青田县属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处州府。 清康熙六年( 1667),浙江省设杭嘉湖、宁绍台、金衢严、温处四道。青田县属温处道处州府。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浙江成立军政府,青田县属处州军政分府。 民国初期,废清代府、厅、州制。民国3年(1914),浙江省设钱塘、会稽、金华、瓯海四道,青田县属瓯海道。16年,废道制,实行省、县二级制。21年6月,实行县政督察制,青田县先后属第十一区、第二特区、第九区、第七区、第六区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均驻丽水)。37年5月,青田县划归第五行政督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温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青田县隶属温州专区。1963年5月,改属丽水专区 (1968年11月改丽水地区),迄今未变。 三、县境变迁 青田建县以来,县境经历三次变迁。 明景泰三年(1452),巡抚孙原贞以青田地广为由,奏请分本县鸣鹤乡和柔远乡的仙上里、仙下里等地建立景宁县。青田县由23个部减为18个都。“其广轮之数,不下二百里”(清光绪《青田县志》。 民国37年(1948)7月1日、南田区的南田、西坑、三阳、黄坛、岙里五个乡和万源乡一部分划给新建立的文成县。同年8月1日,永嘉县的温溪、贵岙、黄坦、霞嵊四个乡和林福、界坑两个乡的一部分划归青田县。 1961年10月,西岙、上横两个公社划给永嘉县。

地理气候青田地处浙江东南部,位于温州的西部、丽水的东南部,东接永嘉、瓯海,南濒瑞安、文成,西连景宁、丽水,北靠缙云县,丽水的东南部,全县总面积2493平方千米。政府所在地鹤城街道距浙南中心城市温州仅约50千米,离浙中南新兴城市丽水70千米,到杭州350千米,是温州的后花园,也是丽水对外开放的窗口。330国道、金温铁路、金温高速和在建瓯江航道贯穿全境,到温州机场仅需1小时,交通便利,有海陆空立体优势。境内括苍、洞宫、雁荡等山峦起伏,“华东漓江”之称的瓯江流淌全境,可谓群山倚天,湍流踞险,山水相映,风光锦绣。境域林木茂密,空气清新,水质优良,生态环境优越,属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丽水市的一部分。青田属中亚挚热带季风气候区,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因地形复杂,海拔高度悬殊,气候存在着垂直带。据县气象站观察统计,县城平均气温18.3度,是全省年平均最高的地区之一。县内100米以下的河谷低丘地区,年平均气温18度;200-300米的丘陵地区,年平均气温17度左右;400-600米的丘陵低山区年平均气温15-16度;800米以上的山区,年平均气温14度以下。海拔每升高100米,年平均气温降低0.59度。青田县年平均无霜期为279天,平均初霜期为11月30日,终霜日期为2月23日。

城市人口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6.8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85万人,乡村人口40.03万人;男性人口29.41万人,女性人口27.4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7%和48.3%。全年出生人口2799人,出生率为4.91‰;死亡人口3175人,死亡率为5.57‰;自然增长率为-0.66‰。根据2022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县常住人口51.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万人,城镇化率54.2%。剔除华侨人口,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6.68万人,城镇化率61.8%。

行政区划2000年,青田县辖10个镇、23个乡。2002年1月,撤销腊口镇、石帆乡,设立新的腊口镇;撤销阜山乡、双垟乡、设立新的阜山乡。2002年3月12日起青田县开展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至7月初,全县27个乡镇的行政村区划调整基本完成,从原来的622个减少到436个,撤销行政村186个。2002年,青田县面积2484平方千米,人口47.31万人,辖10个镇、21个乡,14个社区、9个居民区、436个行政村:鹤城镇、温溪镇、东源镇、船寮镇、北山镇、山口镇、海口镇、高湖镇、腊口镇、仁庄镇;章村乡、舒桥乡、贵岙乡、石溪乡、祯埠乡、祯旺乡、万山乡、黄垟乡、季宅乡、海溪乡、小舟山乡、高市乡、巨浦乡、万阜乡、汤垟乡、方山乡、吴坑乡、仁宫乡、章旦乡、阜山乡、岭根乡。2003年3月,县委、县政府授权成立油竹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全面管理辖区范围内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项事业。至2003年12月31日,全县总面积2484平方千米,总人口47.2万人,辖10个镇、1管委会、21个乡、17个社区(居民区)、436个行政村。2004年6月4日,浙政函[2004]91号批复同意青田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1)调整北山镇行政区划。行政区域不变,所辖行政村由30个减为21个,镇政府驻地由北山村迁至泉山村。(2)调整岭根乡行政区划。行政区域不变,所辖行政村由12个减为5个,乡政府驻地由岭根村迁至黄驮山村井坪。2012年,青田县实施撤镇建街道区划调整,撤消鹤城镇,设立鹤城、瓯南、油竹3个街道。全县总面积2493平方公里,现辖3街道、9镇、21乡,414个行政村,总人口51.44万。2013年5月31日,浙政函〔2013〕84号批复同意撤销岭根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北山镇。调整后,北山镇辖2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泉山村)。2019年1月10日,浙政函〔2019〕3号、丽政函〔2019〕3号等文件批复同意撤销祯埠乡建制,设立祯埠镇,以原祯埠乡的行政区域为祯埠镇的行政区域。同意调整船寮镇管辖范围,划出仁川、雷石、西村3个行政村。同意调整瓯南街道管辖范围,划出上岸、白浦、陈学3个行政村。同意撤销石溪乡建制,设立三溪口街道。调整后,三溪口街道辖14个行政村(原石溪乡的8个行政村、船寮镇划出的3个行政村及瓯南街道划出的3个行政村),办事处驻溪口村1号。2019年7月,青田县实施村规模调整,全县行政村总数从414个减少至363个。2023年,青田县现辖4个街道、10个镇、18个乡,363个行政村。全县总面积249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