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始建于三国吴黄武四年(公元225年),曾于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桐庐入钱塘县, 至仁寿二年(602年)复置。唐武德四年(621年)析桐庐西北七乡置分水县,同时于桐庐置严州。 三年后废严州及分水县。如意元年(692年)复置分水,更县名为武盛。神龙元年(705年)复名 分水县。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移桐庐县于今县治。宝应元年(762年)析分水西部地置昭德县,大历六年(771年)废昭德还属分水。天祐 三年(906年)划分水东北五乡入临安。1949年4至5月桐、分两县解放,1958年11月废新登、分水 两县入桐庐。1960年8月又废富阳入桐庐,并隶属于杭州市。1961年12月复置富阳县,并将原新登县辖地及原分水县贤德公社划归富阳。今桐庐县政区,基本上为原桐庐、分水两县辖地。
桐庐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钱塘江中游,介于北纬29°35ˊ~30°05ˊ和东经119°10ˊ~119°58ˊ之间;东接诸暨,南连浦江、建德,西邻淳安,东北界富阳,西北依临安。全境东西长约77公里,南北宽约55公里。总面积1825平方公里。以县城桐庐镇为中心,东20公里(径距,下同)至牛峰岭界富阳,南19公里至羊峤顶界建德,西39公里至太阳山界淳安,北13公里至陈家山界富阳;东南27公里至火烧湾顶界浦江,西南12公里至大岩山界建德,东北16公里至横山埠界富阳,西北41公里至高塘界临安。
桐庐县始建于三国吴黄武四年(225),治所在今桐庐县西二十五里,曾于隋开皇九年(589)废桐庐入钱塘县,至仁寿二年(602)复置,移治所今桐庐县西八里旧县乡。唐武德四年(621)析桐庐西北七乡置分水县,治所在今桐庐县西北分水镇,同时于桐庐置严州。三年后废严州及分水县。如意元年(692)复置分水,更县名为武盛。神龙元年(705)复名分水县。开元二十六年(738)移桐庐县于今县治。宝应元年(762)析分水西部地置昭德县,治所在今桐庐县西北,大历六年(771)废昭德还属分水。天佑三年(906)划分水东北五乡入临安。1949年4月至5月桐庐、分水两县解放,1958年11月废新登、分水两县入桐庐。1960年8月又废富阳入桐庐,并隶属于杭州市。1961年12月复置富阳县,并将原新登县辖地及原分水县贤德公社划归富阳。今桐庐县政区,基本上为原桐庐、分水两县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