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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
地区
浙江省 > 舟山市 > 嵊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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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22 15:58:02
区县介绍

嵊泗简介 嵊泗县又称嵊泗列岛,位于杭州湾以东、长江口东南,是浙江省最东部、舟山群岛最北部的一个海岛县,全县有大小岛屿630个,其中百人以上常住人岛屿16个。陆域面积8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738平方公里,是一个典型的海洋大县,陆域小县。全县辖3镇4乡,2022年末户籍人口71554人。202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130.0亿元;财政总收入12.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154元,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249元。 一是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嵊泗地处我国1.8万公里海岸线的中心,我国贸易及运输最繁忙的南北海运和长江水运“T”型枢纽点上,扼长江、钱塘江出海口之要冲,是国内外海轮进出长江口的必经之地,是长江黄金水道连通外海的唯一通道,更是配套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区,集“黄金海岸”和“黄金水道”的区位优势于一体。同时,嵊泗背靠沪、杭、甬等大中城市群和长三角辽阔腹地,距上海芦潮港31海里、宁波75海里和舟山74海里。随着东海大桥的建成和沈家湾客运中心顺利投入运行,嵊泗已融入上海、杭州两小时经济圈,更有利于接受长三角周边经济发达地区的辐射。 二是港口资源得港独优。嵊泗是宁波—舟山港的重要组合港,更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区,主要有洋山港区、泗礁港区和绿华山港区。嵊泗适宜开发的深水岸段有9处,总长46.5公里,其中水深15米以上岸线36.5公里,水深20米以上岸线10公里,目前深水岸线已开发利用15公里,尚有70%岸线未利用开发。进港航道水深在20米以上,25—30万吨级船舶可全天候进出港口。港域内有锚地10处,其中可锚泊10万吨级的锚地有5个,可锚泊30万吨级船舶的锚地有3个,占舟山港的60%。2022年实现港口货物吞吐量10680万吨。 三是旅游资源得景独秀。嵊泗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列岛风景名胜区,素有“海上仙山”的美誉,具有“碧海奇礁、金沙渔火”等原生态旅游特点,已被认定的风景点有50多处。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四个景区:即以碧海金沙、渔家休闲、海鲜美食为特色的泗礁景区,以远东第一大灯塔—花鸟灯塔和雾岛为特色的花绿景区,以渔港、海崖和渔俗为特色的嵊山—枸杞景区,以幻石灵礁和现代港桥为特色的洋山景区。 四是渔业资源得渔独丰。嵊泗是全国十大渔业县之一,地处著名的舟山渔场中心,水产品资源丰富,被称为“东海鱼仓”和“海上牧场”。盛产带鱼、大小黄鱼、墨鱼、鳗鱼和蟹、虾、贝、藻等500多种海洋生物。马鞍列岛现代渔业综合区列入第二批50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成为浙江省首个省级现代渔业综合区;嵊泗的贻贝产品曾荣获国际农业博览会金奖、浙江省渔业博览会金奖,并被认定为省级绿色食品、优质无公害产品和省级名牌产品,首个“中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产品,同时我县还被中国渔业协会授予“中国贻贝之乡”称号,拥有全省最大的贻贝产业化基地和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是宁波、上海及长三角地区鲜活水产品供应基地,2022年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3.00万吨,渔业总产值60.37亿元。 五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按照“一中两翼”岛城建设思路,我县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体系,全力推进城乡融合,不断提升县城的综合功能。县海洋文化中心、菜园三小、人民医院综合大楼、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先后建成。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建设要求,深入实施渔农民饮用水、村庄示范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和强塘固房等惠民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基本实现了陆上公路网络化和海上交通高速化。建立了本岛城乡供水一体化系统,全县海水淡化规模达到日产14000吨。舟山至嵊泗110千伏电力联网工程建成投运,实现了嵊泗与浙江电网的联网。 六是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我县已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强县、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生态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验收;连续8次被评为省双拥模范县,3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称号等;社会安定和谐,治安状况良好,连续15年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县”,夺得全省首批“一星平安金鼎”。

地理概况嵊泗县位于杭州湾以东,长江口东南,即北纬30°24′~31°04′、东经121°30′~123°25′之间,是浙江省最东部、舟山群岛最北部的海岛县,由630个大小岛屿组成,其中有人居住的岛屿28个。县境西起滩浒黄盘山,与上海金山卫相望;东至童岛(海礁)的泰礁;北迄花鸟岛,连接佘山洋;南到浪岗的南北澎礁、马鞍山—白节山一线,与岱山县大衢岛隔水为邻。东西长180千米,南北距23千米~91千米,海陆总面积8824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86平方千米,海域面积8738平方千米,分别占总面积的0.97%和99.03%,故有“一分岛礁九九海”之说。嵊泗居于东海北端,是我国1.8万千米海岸线的中心点。是沪、杭、甬的东大门和天然屏障,历来是军事要塞,又是国际海轮进出长江口的必经之道。嵊泗距上海市146.31千米,与长江三角洲各地区特别是上海市有着密切的联系,特殊的区位优势是嵊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嵊泗气候嵊泗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温差较小。春季多海雾,夏季多气旋,秋季较干燥,冬季有霜冻。降水量春夏多于秋冬。 气温 1991~2020年年平均气温16.7℃,年平均气温最高17.5℃(2007年),年平均气温最低15.7℃(1993年)。全年8月份最热,月平均气温27.1℃,极端最高气温37.4℃(2013 年 8月8日),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6.1℃,极端最低气温-6.6℃( 2016年1月24日 )。

历史沿革据《史记》和《水经注》记载,上古时期,嵊泗地为南蛮、东夷其中岛夷之地。   春秋、战国时,为越国东境句章县海中洲(亦称甬东或甬句东)。今嵊泗县为当时海中洲的一部分。  战国后期,楚灭越置江东郡,为楚国江东郡句(读“gou”)章县地。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遂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嵊泗地属会稽郡贸阝县。  楚汉之际,属西楚霸王项羽封地之东楚会稽郡贸阝县。  西汉高祖刘邦分封异姓诸侯王后,属楚王韩信封地之会稽郡贸阝县。削平异姓诸侯王、分封同姓诸侯王后,嵊泗地域,先为荆王刘贾荆国之地,后为吴王刘濞吴国之地,均属会稽郡贸阝县。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吴王刘濞受诛,遂属江都王刘非封地之会稽郡贸阝县。元封五年(前106),分天下为十三州刺史部。嵊泗地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贸阝县。   据《汉书。地理志》,新莽时改贸阝为海治。  东汉时,仍属扬州刺史部会稽郡贸阝县。  三国时,属吴国扬州会稽郡贸阝县。  晋因袭东汉州制。西晋初至东晋太宁二年(265--324),嵊泗属扬州会稽郡贸阝县。太宁二年,改会稽郡为会稽国。  东晋隆安三年至元兴元年(399--402),孙恩率领20余万起义军,曾一度占据贸阝县诸岛(今嵊泗列岛和舟山群岛)。  南朝宋时,属扬州(或东扬州)会稽郡贸阝县;齐时,属扬州会稽郡贸阝县;梁时,与宋同;陈时,属东扬州会稽郡余姚县。  隋文帝平陈后,置吴州总管府,嵊泗地属吴州总管府句章县。大业元年(605),属越州句章县,大业三年,改越州为会稽郡。  唐武德四年(621)平李子通,置越州总管(府)和鄞州,不设县。嵊泗县地属越州总管(府)鄞州。武德八年,属越州都督(府)越州、县。贞观元年(627),分天下为十道。嵊泗地属江南道越州贸阝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增至十五道,遂属江南东道。开元二十六年,于贸阝县置明州并析翁山县,嵊泗地属明州翁山县。天宝元年(742),改明州为余姚郡。乾元元年(758),置浙江东道节度使,郡复为州,遂属浙江东道明州。大历六年(771),因“袁晁之乱”废翁山县,属贸阝县。   五代梁开平三年(909),贸阝县复析翁山县,嵊泗地属吴越国明州翁山县。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吴越国纳土归宋,翁山县复废。嵊泗地属明州鄞县。淳化四年(993),分天下州县为十道。嵊泗地属浙东道。至道、天圣、元丰年间,嵊泗地域均属两浙路。熙宁六年(1073),析鄞县地置昌国县,遂属昌国县。  南宋绍兴元年(1131),两浙分东、西路。嵊泗地属两浙东路。绐熙五年(1194),升明州为庆元府。  元朝至元二十一至二十七年(1248?1290),属江浙等处行中收省浙东道宣慰司庆元路昌国州昌国县。  明初,因袭元行省制,后改行省为布政使司。洪武二年(1369),嵊泗地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明州府昌国县。洪武十四年,改明州为宁波。洪武二十年,昌国县废,迁其民于内地,夷县为中中、中左两千户所。嵊泗地域,属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定海县(即今镇海)。洪武二十九年,于布政使司下设浙东道,管辖所属府、县。据《明史。职官志》,今嵊泗县境明时属宁绐分巡道。  清初因袭明制。嵊泗地属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绐道宁波府定海县(今镇海)。寻改属闽浙总督浙江省(巡抚)宁绍台道。不久废闽浙总督而设浙江总督。康熙二十七年(1688),于舟山置定海县。嵊泗地属定海县。康熙二十九年,分定江、浙洋汛。嵊泗地域划归江苏省(布政使司)苏松太道苏州府太仓州崇明县。雍正二年(1742),升太仓为直隶州。  民国元年至5年(1912-1916),属江苏省崇明县。民国5年,在清苏松太道的基础上,设沪海道尹于上海。民国5-7年,属江苏省沪海道崇明县。民国7年,沪海道废,由江苏省水上第一警察厅负责崇明县外海诸岛的治安和防务,行政上属崇明县。  民国23年3月,崇明县于嵊泗列岛设第五区。  “八。一三”淞沪事变前,为侵华日本海军舟山基地司令部占领。汪伪政权划为浙江省定海县之第十区(亦称嵊泗特别区)。  抗战胜利后,与战前同。民国35年11月,改崇明县第五区为江苏省直属区。民国36年9月,改直属区为设治局。民国37年10月,设治局改由海军管辖。  1949年10月,置嵊泗县,属由大陆流亡本县枸杞岛的江苏省政府管辖。  1950年7月,嵊泗解放,设特区和军管会,属苏南松江专区。1951年3月,特区和军管会均撤销,复置县。隶属不变。1952年,苏南、苏北行政区合并为江苏省,嵊泗县属江苏省松江专区。  1953年6月,嵊泗县划归浙江省舟山专区。1958年10月,舟山专员公署和嵊泗县均撤销,遂为宁波专区舟山县嵊泗人民公社。  1960年11月-1962年4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1962年4月,恢复县建制,嵊泗县仍归浙江省舟山专区。1970年4月,改舟山专区为舟山地区,嵊泗县属舟山地区。  1987年3月,改舟山地区为舟山市,嵊泗县属舟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