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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
  • 项目名称:
    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
  • 所属产业:
    其他产业
  • 项目地点:
    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
  • 项目类型:
    其他类型项目
  • 项目有效期:
    1-2年
  • 项目总金额:
    4989.82万
  • 拟吸引投资总金额:
    4989.82万
  • 项目标记:
    一级
  • 项目介绍:
    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500242-04-01-96604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酉阳县缘溪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酉阳县龙潭集镇水厂规模化供水市级试点项目(一标段)工程范围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厂区部分,含厂区新建综合楼、新建水厂库房、水处理构筑物(2.4 万 m³/d)风貌改造、厂区绿化改造、厂区电气改造、厂区安防改造、厂区自动化建设等;管网部分,含配水主管网新建长度约 8.284km、新建阀门、阀门井及其它构配件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4989.8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975.7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1-13 12: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1-15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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